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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凝眸处,又添新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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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而进,抱着壮士断腕的心,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下。

    抹茶握着茶杯,喝了一口,嘴里已经苦得连舌头都麻木了,脸上却要笑得像朵花,“谢谢小姐赐茶,奴婢到外面慢慢喝。”

    云歌的反应固然机敏,可刘弗陵自小到大,整日里相处的哪个不是心机深沉的人?

    心中明白,面色未动,只深深地看着云歌。

    看云歌面色怡然地品着茶。

    他想要拿过云歌手中的杯子,云歌不肯放,他索性强握着云歌的手,把剩下的半杯喝了。

    云歌愣愣看着他,他淡淡一笑:“从今往后,有我在,不会让你独自一人吃苦。”

    云歌心中一酸,装作没有听懂他的话,抽了一块绢帕给他,强笑着说:“你脸上有炭痕。”

    刘弗陵用帕子擦了几下后,还有几点地方没有擦去,云歌看得着急,自己拿了帕子替他擦,缩手时,刘弗陵却轻轻握住了云歌的手,云歌身子僵硬,低着头,把手缓缓抽出,“我有些累了。”

    刘弗陵脸色一黯,起身道:“那你先休息一会儿,晚膳晚点用也可以。”

    云歌低着头没有说话,听到脚步声渐渐远去,她突然站起,叫了声:“抹茶。”

    抹茶忙进来,听吩咐。

    “你去和于安说一声,说陵哥哥的手被烫了。”

    抹茶点了下头,一溜烟地出了门。

    云歌的身体渐渐好利落,只是那一剑伤得太重,虽有名医良药,还是留下了咳嗽的病根。

    刘弗陵神伤,暗中命太医院所有太医都去好好研究治咳嗽的药方,有成者重赏。

    云歌自己倒不在乎,“命能保住已经万幸,只是偶尔咳嗽几声,不要紧。”

    山中无日月,时光如水一般流过。

    云歌受伤时是夏末,等病全好已经冬初。

    她尽力克制自己不去想那个人,白日里还好,她可以努力给自己找事情,可夜深人静时,却总无法不难过。

    想着他如今也该和霍家小姐举案齐眉了,说着那和自己无关,可是当日风中他绾着她的头发所说的“绾发结同心”却总会突然跳到脑中,如今他应该替霍家小姐绾发插簪了吧。

    庆幸的是,她对他的恨意淡了许多。

    恨的滋味像是中了传说中的苗疆蛊毒,无数虫子日日啃噬着你的心,是痛中之痛。

    云歌不喜欢恨人的感觉。

    他负了她,她却负了陵哥哥。

    山盟海誓犹在耳,却经不起世间的风吹雨打。

    她经不住他的诱惑,他经不住世间权力的诱惑,所以她恨不起他,若要恨,她该恨的是自己,恨自己未带眼识人,恨自己太过自以为是。

    看到刘弗陵进来,对着一炉熏香发呆的云歌急急跳起,刘弗陵眼睛一暗。

    云歌知道自己想掩饰,反倒落了痕迹,何况她想瞒他也太难,索性不再刻意做欢颜,只静静看着他。

    刘弗陵走到她面前,凝视了她会儿,忽地轻轻叹了口气,把她揽进了怀中,“怎么才能让你笑颜依旧?如果只需烽火戏诸侯,那倒简单。”

    云歌本想推开他,可听到他那低沉的声音,声声都压得她心酸,她忽然无力,头靠在他肩头,只是想落泪。

    如果有些事情从没有发生过,她和他现在该有多快乐?

    刘弗陵静静拥了她会儿,忽地说:“你昨日不是说养病养得人要闷出病来了吗?我陪你下山去散散心,你想去吗?”

    云歌想了想,点点头。

    于安听到刘弗陵要去山下玩,忙去安排人手,刘弗陵却不许,于安无奈下只能让人乔装改扮后,暗中跟随。

    云歌一直不知道自己究竟身在何处,下山时才发现她住的地方很偏僻,深隐在山峰层林间,要行一段路才到主山道,从主山道向上看,隐隐有一片屋宇连绵的楼台。

    “这是哪里?”

    刘弗陵沉默了一瞬,才说:“骊山。”

    云歌对汉朝皇帝的各处行宫并不知道,所以也未多想,只心中暗叹了口气,原来离长安还很近。

    他们来得很巧,正是赶集日。街上熙来攘往,热闹非凡。

    今年是个丰收年,赋税又真正降了下来,盐铁等关乎日常民生的物品价格也比往年有了下降。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都神情祥和,买过家里必需的生活物品,还有余钱给妻子买朵绢花,给孩子买些零嘴。商贩们的生意好,心头眉头也是舒展,打招呼间问起彼此的近况,多有笑语。

    云歌微笑:“和我刚来汉朝时,气象已是不同,这个皇帝是个好皇帝,霍光也很好。”

    刘弗陵第一次逛长安城郊的市集,看着人来人往,听着高声喧哗,和日常的深宫气象极是不同。

    虽然喧闹纷杂,他却喜欢这种烟火气息。

    因为正常,所以温暖。

    两人常被人潮挤散,刘弗陵怕丢了云歌,索性握住了云歌的手,牵着她,在街道上胡乱走。

    他们两人倒是随性,只是苦了于安,一双眼睛已经观了八方,还觉得不够用,可看到刘弗陵眉梢眼角隐带的温暖,他又觉得一切都值得。

    看到广场上一群人围得密密实实,云歌立即拽着刘弗陵挤了过去,只听到前面的人一会儿大笑,一会儿惊叹,听得人十分好奇。

    “模样长得真是惹人怜!”

    “看这小不点的样子!”

    “这两个是兄弟吧?”

    “看着像,不知道是不是双生兄弟?”

    “父母呢?他们怎么单独跑到这里玩?不知道有没有吃过东西。”

    云歌转悠了一圈,仍旧进不去,视线扫到他们身后亦步亦趋的于安,计上心头,“于安,你想不想挤进去看看?”

    在刘弗陵的视线注视下,于安敢说不?他只能皮笑肉不笑地说:“想。”

    云歌笑眯眯地说:“我有一个法子,很管用,你就大叫‘里面的是我侄子’,众人肯定给你让路。”

    于安神情一松,还好,不算刁难。他运了口气,中气十足地吼道:“让一让,让一让,里面的是我侄子。”

    外面的人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听到喊得急迫,纷纷都让了路,里面的人却是惊讶,也让了路。

    “让一让,让一让,里面的是我侄……”看到人群内的东西,于安的话咽在口中,差点没给呛死。

    四周一片静默。

    众人都默默地看着于安,表情各异。

    只见两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猴子正在场中戏耍,此时人群突然安静下来,它们好似十分奇怪,挠着头,大眼睛骨碌碌地转,一条细长的尾巴在背后摇来晃去。

    云歌强忍着笑,赶紧把刘弗陵拽开几步,和于安划清界限,小声地说:“我们不认识他的。”

    片刻后,人群发出爆笑。

    两只小猴子也来了劲,吱吱尖叫,又翻跟斗,又抓屁股,兴高采烈。

    有人笑着高声说:“不知道哪里跑来两只小猴子,我们正想着如果不管他们,大冬天的只怕要饿死,既然娃他叔来了,那就好办!麻烦娃他叔把他们领回家。”

    于安脸色一阵白一阵红,云歌笑得直打跌。

    刘弗陵怕她又开始咳嗽,忙轻拍着她的背,对于安吩咐:“于大哥,把它们带回去,等大一些放生到山中,也是于大哥的一件善事。”

    于安愕然看向刘弗陵,很多年后的第一次直视。

    刘弗陵扶着身边的绿衣女子,面上虽没有什么表情,眼中却是笑意轻漾。此时的他不再独自一人高高在上,不再没有喜怒,他只是一个宠着身边女子的平常男人。

    于安眼眶一酸,低下头,应了声“是”。

    于安虽收留了猴子,却一直板着脸,云歌和他说话,他只嘴里“嗯嗯哼哼”,好像十分恭敬,却不拿正腔回答。

    云歌向刘弗陵求救,刘弗陵拿了食物喂猴子,对云歌说:“自己闯的祸自己去收拾。”

    云歌赶在于安身边,赔小心:“于大哥,我也不知道里面是两只小猴子呀!我以为是谁家走失的孩子。于大哥,给猴子做叔叔也挺好呀!你看这两只猴子多可爱!”

    于安瓮声瓮气地说:“那么可爱,也不见姑娘说那是你侄子。”

    云歌笑:“别说是我侄子,就是我儿子也可以!我娘是狼养育大,算来我的外婆是狼,有个猴子儿子也很好……”

    于安恼中也被云歌气出笑,“你亲都没成,就儿子、儿子挂在嘴边,不害臊吗?儿子他爹呢?”

    于安话刚说完,就想到云歌是娘,他是叔叔,陛下可刚叫过他大哥,那陛下不就成了两只猴子的……

    又是想笑,又是不敢笑,忍得十分辛苦。

    云歌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偷偷瞅了眼刘弗陵,刘弗陵也正好看向她,两人视线撞了个正着。

    他似笑非笑,几分打趣,云歌立即臊了个满面通红。

    云歌跺了下脚,扭身就走:“你们两个合起来戏弄我!”

    刘弗陵忙吩咐于安照顾好猴子,自己去追云歌,不想云歌走了不远,又一个急转身,匆匆往回跑,脸色十分难看,刘弗陵握住她的胳膊,“怎么了?”

    云歌没有回答,牵着他慌不择路地跑进了一家店。

    是一家出售陶器的店,宽敞的院子里摆放着大大小小的陶器皿,有巨大的水缸,不大不小的米缸,还有小一点的腌菜坛子。

    云歌左右环顾了一圈,根本没有可躲避的地方,听到外面传来的叫声,急切间,顾不得那么多,拽着刘弗陵跳进了一个大水缸中。

    水缸虽大,可容纳了两个人后也是拥挤不堪,云歌和刘弗陵面对面,好似紧紧拥抱着彼此,十分亲密。

    云歌轻声说:“我急糊涂了,他们又不认识你,我怎么拉着你也躲了起来?”

    刘弗陵没有太多表情,眼中却有苦涩。

    刘病已听到手下的兄弟说看见一个像云歌的女子,立即叫了孟珏,匆匆赶来。的确看到一个相似的身形,但他们还未走到近前,就看到那个身影在拥挤的人群中几晃后,消失不见。

    寻了几个月,孟珏已经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消息网,从大汉到西域,可没有云歌半点消息,她就好像突然从人间蒸发,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他甚至连那夜厮杀的两方是谁,都查不出来。

    他从刚开始的笃定,到现在的担心,他开始想那一夜云歌究竟有没有逃脱?是不是发生了意外?她究竟是生是死?

    担心恐惧折磨得他日日不能安睡。

    寻了一大圈,却找不到要找的人。两人站在陶器店外,都是黯然。

    刘病已叹了口气说:“也许认错人了。”

    孟珏沉默了会儿,蓦然一掌拍碎了身侧做招牌的瓦缸,“一定是她。”

    躲在水缸内的云歌,身子不禁轻轻一抖。

    刘弗陵忙伸臂拥住她,好像要替云歌把一切伤害都挡开。

    店堂内打瞌睡的伙计听到动静,出来探看,见人打碎了货物,刚想大骂,可被孟珏的森寒视线盯了一下,竟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孟珏扔了片金叶给他:“没你什么事,滚回去睡你的觉。”

    伙计收起金叶,立即一溜小跑,跑回店堂,直接缩到柜台下,闭上了眼睛。

    孟珏对刘病已说:“她是在这附近不见的,命人把附近的几家店铺都搜一遍。”说完,孟珏亲自开始查看陶器店,不管大缸小缸,都是一掌拍下,将缸震成粉碎。

    云歌一点都不明白他在想什么,利用她的是他,出入霍府的是他,想攀上权势顶峰的人是他,和霍成君拥抱亲昵的还是他,他既然要霍成君,为什么还要找她?难不成他还以为她能与霍成君共侍一夫?

    刘弗陵看云歌脸色苍白,知道孟珏在她心中还是十分重要。正因为仍然在乎,所以才害怕面对,害怕自己的还在乎,害怕自己会情不自禁。

    听到陶器碎裂的声音渐渐向他们的方向转来,刘弗陵附在云歌耳边说:“你若不想见他,我去替你把他挡走。”

    云歌摇摇头。

    孟珏外表看着是温润君子,性格实际上十分桀骜,现在他连那层君子的外衣都不用了,可见今日不翻遍了这附近,不找到她,他不会善罢甘休。陵哥哥只是个普通人,不懂一点功夫,哪里挡得住孟珏?

    云歌忽地抓住了刘弗陵的手,“你帮我圆个谎,做我的夫君,好不好?我和他说我们已经定亲了,让他别再来找我……”

    刘弗陵眼中带了几分酸楚,温和地打断了云歌的话,“云歌,我们本就是有盟约的未婚夫妻。”

    云歌语涩,不错,他们早就是交换过信物,有过盟誓的……夫……妻!

    云歌抓着刘弗陵的手变得无力,慢慢滑落,刘弗陵却用力握住了她。

    脚步声渐走渐近,云歌心中零乱如麻,害怕伤痛恨怨,羞愧温暖酸涩,全挤涨在胸间,撕着她,扯着她,一颗心就要四分五裂,只有握着她的那只手,坚定地护着她。

    她用力握住了刘弗陵的手,朝他一笑,虽未及完全展开就已消失,可她的眼神不再慌乱无措。

    云歌听到身旁的缸应声而碎,知道下一个就是他们藏身的水缸了,深吸了口气,鼓起全身的勇气等着面对孟珏。

    孟珏举起手掌,正要挥下,忽然听到一人笑叫道:“这不是孟大人吗?”

    孟珏顿了下,缓缓回身,负着手也笑道:“于……”

    于安忙摆了摆手,“都在外面,不用那么多礼了。我痴长你几岁,孟大人若不嫌弃,就叫我一声于兄吧!”

    孟珏笑着作揖,“恭敬不如从命,于兄怎么在这里?”

    于安笑着说:“出来办些私事,经过这里时,看到孟大人在敲缸,一时好奇就进来看一眼,孟大人若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尽管说话。”

    孟珏笑着向外行去,“没什么大事,此店的伙计惹人眼烦,一时之气。难得于大哥到外面一趟,若有时间,容小弟做个东道,喝几杯。”

    孟珏和于安一边谈笑,一边出了店门。

    他们前脚刚走,立即有宦官进来接刘弗陵和云歌,护送着他们从后门上了马车,返回骊山。

    云歌脑中思绪纷杂,于安和孟珏认识,而孟珏对于安显然很忌惮,对于安的客气程度不下对霍光,可于安不过是陵哥哥的管家。

    云歌沉默地坐着,刘弗陵也一直沉默,只听到马蹄敲着山路的嘚嘚声。

    回到别院住处,刘弗陵让所有人都退下去,“云歌,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云歌拿着簪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动着烛火,眉尖微蹙,“我以前觉得只要我对人好,人也一定会对我好,我以诚待人,人自然也以诚待我,可后来知道不是的,这世上的人心很复杂,有欺骗、有猜忌、有背叛、有伤害。我不会去骗人,但我现在不再轻易相信任何人,可……”云歌抬眼看向刘弗陵,“陵哥哥,我相信你。如果连你也骗我,我还能相信谁?我只想知道真实的一切,你告诉我。”

    刘弗陵静静凝视着云歌。

    云歌又看到了熟悉的暗影沉沉,里面翻卷着万千无奈。

    云歌心酸,她是想要他高兴的,从小到大都是,“陵哥哥,你若不想说,就算了,等日后……”

    刘弗陵摇了摇头,“我的名字是三个字,并非两个字,刘陵二字中间还要加一个‘弗’。”

    云歌正在挑烛火的簪子跌落,打灭了烛火,屋内骤然陷入黑暗。

    云歌无意识地喃喃重复:“刘弗陵,刘弗陵……陵哥哥,你……你和汉朝的皇帝同名呢!”

    刘弗陵坐到云歌身侧,去握云歌的手,入手冰凉,“云歌,不管我的身份是什么,我仍然是我,我是你的陵哥哥。”

    云歌只觉得这个世界怎么那么混乱,陵哥哥怎么会是皇帝?怎么可能?

    “陵哥哥,你不是皇帝,对不对?”

    她眼巴巴地瞅着他,唯一企盼的答案显然是“不是”。

    刘弗陵不能面对云歌的双眸,他去抱她,不顾她的挣扎,把她用力抱在了怀里,“云歌,我就是我,过去、现在、将来,我都是你的陵哥哥。”

    云歌打着刘弗陵的胸膛,想推开他。

    刘弗陵紧紧抱着她,不管她如何打,就是不让她挣脱。

    云歌打了一会儿,终是大哭了出来,“我不喜欢皇帝,不喜欢!你别做这个皇帝,好不好?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在山里盖一个房子,就我们清清静静地生活,你不是喜欢读地志奇闻吗?现在的地志多不全,我们可以亲身去各处游历,搜集各地风土气候传说,还有食物,你写一本地志奇闻书,我写一本食谱……”

    刘弗陵把云歌的头紧紧按在他的肩头,眼中是深入心髓的无力和无奈,只一遍遍在云歌耳边说:“对不起,对不起……”

    因为他的身份,他的生命中已经有太多无可奈何,所以他一直尽量避免再因为自己的身份而制造他人生命中的无可奈何。

    他在吃过竹公子的菜后,不想因为他是皇帝就选择理所当然的拥有,不想因为自己的一个决定就让竹公子无可奈何。

    可是他正在让云歌无可奈何,这本是他最不想的事情,却又是一个无可奈何。

    已是万籁俱静,云歌却忽地从榻上坐了起来,轻轻穿好衣服。

    环顾屋内,并没有什么属于她的东西,转身刚要走,忽又回身,将桌上刘弗陵为她誊写的笔记装进了怀里。

    云歌从窗户翻出了屋子,一路小跑,跑着跑着,却又停了下来,回身看向他的住处。

    那里灯熄烛灭,一片黑沉,想来他正在睡梦中。

    她想了那么多年,又找了那么久的陵哥哥,竟真和她想象的一模一样,她可以什么都不用说,他就知道她所想的一切,可是他为什么会是皇帝?

    他是皇帝,难道就不是她的陵哥哥了吗?

    云歌不想回答自己的问题,说她怯懦也好,说她自私也罢,她如今只想先躲开一切。

    自从受伤后,她的脑袋就好似没有真正清醒过,一个惊讶还未完全接受,另一个惊讶就又来临,她现在只想远离所有的人和事。

    终于下定了决心离开,一转身,却发现,不知道何时,刘弗陵已经静静立在她的身后。

    黑沉沉的夜,他的眼睛也是黑沉沉的,看不清楚里面的任何东西。

    云歌怔怔地看着刘弗陵,良久后,猛地埋下头,想从他身侧走过。

    “云歌。”刘弗陵拿着一个东西,递到她面前。

    云歌一瞥间,心中剧震,脚步再也迈不出去。

    一只小小的葱绿绣鞋躺在刘弗陵的掌心,鞋面上一颗龙眼大的珍珠,正在星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

    云歌痴痴地伸手拿过,入手犹有余温,想来他一直贴身收藏。

    “好,我在长安等你。”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你知道女子送绣鞋给男子是什么意思吗?”

    “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以星辰为盟,绝无悔改。”

    ……

    那夜也如今夜,星辰满天。

    同样的星空下,站着同样的人。

    如此星辰,如此夜,不正是她想过无数次的吗?

    只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如此苦涩?

    刘弗陵的视线落在云歌手中的绣鞋上,“云歌,我只要一年时间。等待了九年,至少请给我一段时间去听你讲故事。九年里想必你又去过不少地方,我只想知道和了解你所做过的事情。也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告诉你我在这九年里做了什么,难道你一点都不关心吗?”

    “我……”

    云歌语滞。怎么可能不关心,不想知道?无数次躺在屋顶上看星星时,会想陵哥哥在做什么。甚至特意把自己在某一天,某一个时辰,做什么都记下来,想等到将来重逢时问陵哥哥,看他在那一天,那个时辰,在做什么,有没有想过她?还有那些已经积攒了多年的话……

    刘弗陵从云歌手中把绣鞋拿了回去,“只要一年时间,一年后你若还想走,我一定将珍珠绣鞋还你,我与你之间再无任何约定。但是现在,我要你履行你当年的誓言。”

    云歌忽地侧着脑袋笑起来,“陵哥哥,你真聪明。谁叫我当年是个小笨蛋,大了又是个大笨蛋?好!一年之约。”转身向屋子行去,“一年后的今日,我走时,就不用你相送了。”

    刘弗陵负手而立,手中紧握着绣鞋,望着云歌的身影慢慢走入屋子。

    她已经进屋很久后,他依然立在原地。

    微抬了头,看向星空。

    夜幕低垂,星辰密布,恒久的美丽。

    如此星辰,如此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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