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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两处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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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去!”

    “无论是在这里,还是千里之外,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你是你,我是我,将来不会改变,也不会增进。”雷再晖牵着钟有初起身离开,“我不认为你现在能想通,可是如果你想不通,就连雷志恒的女儿也不配做。”

    两人下楼来,还隐隐听见雷暖容的哭声,和雷志恒去世那天晚上一模一样。不知哪层楼的新生儿也发出啼声,这相互呼应的痛哭令钟有初停顿了一下。

    她曾像雷暖容这样,一前一后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那种空荡无依靠的恐惧并不会因为人性好坏、年龄大小而有轻重差别。

    雷再晖发觉不妥,扶着她的肩膀问道:“不舒服?还是累了?”

    听得他声音中亦有倦意,钟有初木然回答:“我没有不舒服,也没有累,只是觉得很乱——为什么母亲不像母亲,哥哥不像哥哥,妹妹不像妹妹?”

    其实雷再晖现在的心情也好不到那里去。如果有可能,他并不是不愿意和雷家母女一起生活,但他绝不能允许一件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雷暖容心怀不切实际的妄想,因此他能够教导她的唯一方式,就是否定她、离开她。

    他说的句句在理。雷暖容不许他列席自己的青春期,现在又硬要将他拉入自己的人生轨迹,她的收放自如,她的随心所欲,总以其他人的牺牲退让为代价。

    只是钟有初已经开始怕这无情雷霆,担心有一天也会落在自己头上:“我们回去吧,永贞该来接我了。”

    雷再晖眼神一黯,手自她肩膀滑下。她手指冰凉,放在他的手心里白白瘦瘦的一把。

    格陵与云泽之间的距离是两百一十三公里,开车两个小时就到了,换算成心速不过是一念之间,但他就是自私的、恶劣的,想要把她留在身边久一点,再久一点。

    “我曾约你一月三号的下午五点钟见面,然后带你去吃饭,你还记不记得?”他将腕表伸到她面前,“现在是五点整,我带你去。”

    格陵大北门有一条东西方向的百米街道,在这条街上居住着几十名商贩,做的是快餐饭盒、奶茶瓜果、影碟网游、房间出租的生意。所有格陵大学的学子都知道,这就是油腻腻、脏兮兮、灰扑扑的鱼米村。

    在鱼米村的村口,有一栋并不起眼的两层小楼,做过网吧,做过服装,热闹过,也冷清过,但从没有长久过。就在人人都说它风水不好的时候,去年的九月份,也就是新学期伊始,这栋小楼的一楼挂出了“一席之地”的牌子,开始做餐馆,主打是奔放而淳朴的土家菜。

    这是条优胜劣汰的街道,从来不乏热锅快炒。学生是最随和,也是最挑剔的;是最小气,也是最潇洒的。他们可以花五块钱吃一份油厚盐重的炒饭,也可以八大碗七小碟,一打一打的啤酒搬上来。“一席之地”的食物在丰俭由人之外还做到了新鲜卫生,风味独特。二楼的瑜伽馆未到学期末便匆匆结业,被“一席之地”的老板租下,隔成两大四小六个包间,“一席之地”真正在鱼米村有了一席之地,门面虽小,却干净整洁。钟有初摸了一下菜单和桌面,并没有一般小馆子的那种油腻感——单单是卫生这一项,在鱼米村众多饭馆中就已经鹤立鸡群。

    钟有初和雷再晖去得比较早,作为主要消费群体的学生们还没有下课,所以坐进了二楼带窗的包间。等他们点的菜陆续上来时,门口便开始有学生等候,排成一条蜿蜒的队伍。

    还要等位,可见口碑不错。钟有初视线所及,坐着一对穿情侣装的学生,女生手里拿着两杯服务员赠送的奶茶,不停地在男朋友身上拱来拱去。那男生正在玩手机游戏,被撞得烦了,不耐烦地抬起头来:“喂!猪都被你撞歪了!……不是,是鸟都被你撞飞了……不是,你干什么呀!”

    “刚才打球出了一身汗——人家好像感冒了。”那女生娇怯怯地说。

    “我今天没带白痴药。”

    “你摸嘛,你摸嘛。”她要男朋友摸她额头,他却干脆利落地一伸手抓住她的左胸:“满意不?”

    然后娇怯怯的女生就沉默着爆发了:“你……”

    她还没骂完,男生便一把将她搂过来,亲一口她的额头:“没烧,别闹。”

    刚要吵起来,又好得如胶似漆。钟有初出神地看完了,又将视线转向对面正在接电话的雷再晖。挂上电话,他开始记下一些信息。

    突然有一束直勾勾的目光射来,他一抬头,是钟有初凝视着他手中的记事簿。

    她凝视的时候,眼睛斜得比较厉害,元神已经不知道出窍到哪里去了。

    “好奇?”他将记事簿递过来。

    那上面一行行写着他的工作安排和信息收集,大部分是英文速记。钟有初只学过中文速记,翻了几页,大脑已经被涤荡得十分混乱,好不容易有四个认识的字“缪钟联姻”,又疑心不是中文,于是指给雷再晖看:“这是什么字?”

    那是雷志恒生前行动不便,便安排儿子去准备礼金。

    “云泽稀土的缪盛夏你认识吗?”

    “认识。”

    “他与格陵有色的钟家女结婚。”

    “缪盛夏要结婚了?什么时候?”钟有初大吃一惊,又想大概是自己好久没有回云泽所以没有收到消息,“那真有七个字可以形容——浪子回头金不换。”

    这就是用婚姻换金钱。

    他不想扫她的兴,又不想她知道太多:“吃吧,菜凉了。”

    钟有初吃了一片腊肉,便呀了一声,无数回忆浪潮席卷而来——她和何蓉在百家信四年的点点滴滴,茶水间里,办公桌头……“席主管的肉!我好久没有吃到了!”

    看她那雀跃的样子,雷再晖拼命忍着笑。

    利永贞说,格陵大学旁边开了一家很好吃的饭馆;何蓉说,席主管将一手好厨艺发扬光大,还有在鼎力的员工餐厅,那个曾经的同事却不相信席主管做得到。

    “这家饭馆是席主管开的?”钟有初顾目四盼,顿时觉得四壁都生出一股亲切感,仿佛看得到席主管在这间小小饭馆里投入的心血,“一席之地,原来是席主管的一席之地!”

    雷再晖笑着点点头。

    “你特地带我来这里吃饭?”不对,她想起自己和雷再晖半年前就有了约定,也就是说他刚将席主管解雇便已经知晓,“你……怎么知道他会东山再起?”

    “百家信淘汰的员工当中,只有他能做得到,因为他确确实实有一技之长和营销经验。”

    钟有初愈发疑惑,但心中越来越接近事实:“是你……”否则他不会特地用土家菜的题目来考席主管——他一早就为席主管想好了退路。

    雷再晖认真问她:“你以为雷再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来百家信之前,只是存在于传说中的风云人物,但无论外表年龄身世如何秘密,心思缜密手段冷酷,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种印象总是跑不掉的。

    “我不希望你觉得我是工作机器,冷血狂人。”雷再晖道,“我不在意别人知不知道,我只介意你的看法。”

    她当然还记得他在推荐信中写下的人名。他并没有将企业咨询师当做六亲不认的行业。她竟然还误会他对雷暖容狠心,不过,狠心是关心的开始。

    钟有初终于说出了她一直想说,但没有勇气说的话:“可是你不了解我。”

    这是一句常会在女主角的剧本里看到的台词,语气或无奈,或激昂,或梨花带雨,或薄幸轻佻,钟有初总觉得无聊重复——但原来是如此应景,如此心酸。

    雷再晖没有立刻争辩,而是拿出记事簿,在空白页画下一条笔直的线段,分成三等分,指着第一等分,柔声道:“这是你遇到我之前的人生,未来的格陵影后。”

    他真的在后三分之二线段上,写下“格陵影后”四个字,看得钟有初又是惊,又是怕,又是雀跃:“你……”

    “那么你之前的人生按天来算,”他画出一个箭头,另外标出一条短短的线段,又是分成三等分,“假如你的一天也分为三等分,工作八小时,休息八小时,其他八小时。”

    他指着“工作”那条线:“这部分,我了解吗?”

    他是将她解雇的企业咨询师,钟有初点点头。

    他又指着“休息”那条线:“这部分,我了解吗?”

    他是陪伴她从小到大的无脸人,钟有初不得不继续点头。

    “还余下三分之一。”雷再晖放下笔,看着钟有初,“我知道你很爱你的父亲,也尊敬我的父亲;我知道你爱吃通心粉,也爱吃橘子;我知道你从来不喝冷水;我知道你有一个玫瑰文身,我知道的还有很多,有初,我们之间的距离,小于八小时。”

    席主管一直在厨房里忙碌,抽空出来上了个厕所,便听见收银小妹叽咕:“看到刚走那一对客人没有,不像学生,也不像老师。”

    “咦,我们打开门做饮食生意,不替顾客算命。”

    “老板,不是呀,那个男人的眼睛一只蓝一只棕,很稀奇。”

    收银小妹刚说完这句话,便看到老板的脸色变了:“雷先生?……他吃饭给钱了?你们收他钱了?”

    “咦,老板你说我们打开门做饮食生意……”

    席主管一跺脚,一把扒掉厨师帽,露出一头乱蓬蓬的灰黑相间的头发——这半年他老了不少;又从柜台下翻出几盒武陵特产——他原是兼卖一些土货的。

    他一边叫着“雷先生”,一边旋风般卷出门去。冬天夜长,鱼米村的小吃摊已经摆出来,学生停停走走,街上人头攒动,十分拥挤。

    “雷先生!雷再晖先生!”他在人群里中奋力前进,声音洪亮有力且充满欢乐,“他们说看见顾客是双色瞳,是不是你?是不是你?”

    是雷再晖替他作保,教他申请小额融资;是雷再晖替他分析,替他选址;是雷再晖肯定他的一技之长,营销经验。

    “雷先生,我今年已经四十六岁,现在转行太晚了!”

    他记得雷再晖说的是:“当我到了四十六岁的时候,也可能灵光一闪,去做别的事情,这完全取决于你的兴趣和能力,与年龄无关。”

    得到资助款项,席主管便开始装潢、采购、运营、扩张——原来做自己的爱好这样有劲儿,再苦再累,也甘之如饴。

    早在他喊第一嗓子的时候,钟有初就已经听到了,她正想转身,雷再晖已经拉住她:“这边来。”

    他们逆着人潮躲进了一个盲角,钟有初从雷再晖的手臂上面望过去:“席主管老了很多,不过声音很有元气,他手里拎着好多吃的——你不想见到席主管?”

    雷再晖的声音有些为难:“我受不了这样的热情。”

    以前的席主管总是很苦相,为了紧张的工作,铺张的儿子,哪里还能热情得起来。

    “躲在这里会被发现的,到时候更难堪。”

    雷再晖笑了一声:“不可能。”

    钟有初突发奇想:“难道你做过很多次这种事情?你经常偷偷去视察那些被你改变的人生,然后洒脱离开?”

    雷再晖只笑不语,突然伸指刮了一下钟有初的鼻尖。

    那一点亲昵的触感,从鼻尖蔓延开来,荡漾着,荡漾着,荡漾得人心都化掉了。

    “爸!爸!别追了!”咦,是席主管的儿子。他已经痛下决心,脚踏实地,从美国退学,回格陵大学旁听,准备考试,“人家稀罕你这点腊货啊!走吧!菜都下锅了!”

    一次裁员,改变的是一家人的命运。面对生命中的挫折,是你的准备,你的毅力,来选择你是坏下去,还是好下去。

    “他们好像回去了。”钟有初悄声道。但雷再晖仍箍着她的腰,她轻轻挣了一下,没有挣脱,便垂下头去,带着一点无可奈何的气馁与羞怯。

    他半玩笑半认真地追问:“你知道我是孤儿,是因为你觉得我做的是六亲不认的职业,你现在说说看,我是不是冷血的人?嗯?”

    哎呀,那玲珑的人儿猛然自他怀中抬起头来,鹅蛋脸上一对眼睛明亮如星,深深地映出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世界。她突然轻轻拉住他的外套领子,红唇在他脸颊上啄了一记,亲自盖印一枚英雄奖章:“不是。”

    这种荡漾的感觉是钟有初和闻柏桢在一起的时候完全没有过的。她曾绞尽脑汁,如何卖弄一点点笨拙的风情,调笑戏弄闻柏桢,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自然而然,一气呵成的挑逗,会令人眉梢唇角都在发烧。

    她发觉雷再晖的眼睛好像又变成了一对越来越深的黑色,令人又惧又爱。他箍在她腰上的手在慢慢收紧,她的视线自他的眼睛向下移,移到鼻子,移到嘴唇——她不傻,她知道他要来回吻她了。

    仿佛手中的一个烟花,明明知道它美丽,蠢蠢欲动,却点燃后就想扔掉,怕它灼人。他凑近点,她便下意识地退后点,直至脖颈拉出个僵硬的弧度。

    那双色瞳的男人轻轻笑了一声,有点宠溺,又有点轻佻。

    “好呀,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他专注地看着她,突然咦一声,“你的项链……”

    嗯?项链怎么了?钟有初赶紧去摸那颗琉璃地球。

    一排长长的睫毛轻轻地扫在她的眼皮上,随即掠开。他已经狡猾地吻住了她的嘴。

    钟有初的接吻经验十分有限,也没有人曾真真正正地温温柔柔地吻过她。最可怜的是,她的初吻不是闻柏桢,而是在下颚被捏紧的时候,被人强硬地伸进来搅动,那股令人作呕的烟味她迄今都没有忘记。雷再晖感觉得到她仍想躲闪,于是轻轻松开。钟有初甫一动,他又追上去吻住,如此反复几次,或轻或重,蝶逐蜂戏一般。钟有初浅皱眉头,嘤了一声,便轻轻地放松了身体,贴上去。

    电梯里初次见面,她俏皮地反击,说要嫁就嫁一个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那么广阔的男人;再次相遇,真实的无脸人亲手将她从腐朽的生活中挖出来;第三次,一起解决“小李飞刀”事件,他主动提出半年之约;半年里,他不断从世界各地寄来不一样的空气;她在约定那晚等到凌晨;他千里奔回,侍奉病危的父亲直至送别;她陪着他淋雨,哭泣,继而发烧。这些事情一件件,一桩桩,此刻一并快速地涌上心头。

    深深刻在彼此心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反而被这浪潮卷走,只剩下真真切切的碰触和气息。

    有初,不要再挣扎。

    虽然她也很热,却觉得雷再晖按在自己脑后的那只手更是烫得吓人。她自己的两只手又不知道往哪里放,朝下一甩,正好擦到雷再晖结实的大腿。她想要缩回却来不及,他已经将她彻彻底底地缠住。饭后他喝了一杯普洱,现在那茶香便在钟有初的口中一点点温柔地荡漾开来。她不由自主地去触碰那回甘的来源,却得到更缠绵的索取吮吸。

    也不知道亲吻了多久,他终于松开她,抵着她的额头,轻轻的气息,吐在她的鼻尖:“有初!”

    她轻轻地迷糊地嗯了一声。

    雷再晖在国外的时候,很少生病,但只要一生病便来势汹汹,和钟有初一样,十分渴望回家。

    但是他一度不知道家在哪里。

    他说:“你陪我演了一场戏,”还没有等她反应过来,他又将一句话送入她耳中,“那你现在要不要我给你的一辈子?”

    封雅颂停下车,利永贞把膝上的一只塑料袋打开,开始清点——耳入式体温计、中成药的退烧药、西药的退烧药、消炎药、咳嗽糖浆、喉糖、退烧贴……“咦,幼儿用?封雅颂,你怎么不提醒我啊?买错啦!”

    “我刚才已经想叫你镇定,但你一阵风似的卷进药店,又一阵风似的卷出来,然后就叫我前进前进前进。”封雅颂做了个前进的手势,“幸亏你是不会开,不然我早被踹下来,你亲自动手了。”

    利永贞想了想,自己好像确实是这样风风火火:“幼儿的应该也可以用——正好,他们来了。”

    她抱着药跳下车迎上去:“有初!烧得厉害吗?我买了很多药,你先吃——”她突然想起自己仿佛忘记买水了,正愁呢,封雅颂也下车了,一边拧开一瓶矿泉水,一边递给利永贞:“拿着。”

    “对不起,麻烦你们了。”

    “不存在,永贞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居然说这种话,我和你急啊。”看见站在钟有初身后的雷再晖,利永贞突然想起了什么,便去开后备箱,但君越的后备箱机关有些巧妙,她还没掌握,只会下死力去掰。

    封雅颂赶紧上前帮忙:“小心手。”

    “雷先生,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利永贞得意扬扬地拖出来一个黑色仪器展示,那箱子看起来不轻,但瘦弱的她竟可以将它一手提起。

    雷再晖道:“这是一种便携式直流高压发生器,输出电压在二十万至一百万伏之内,常用于变电站野外作业中的静电消除。”

    利永贞本来想他一定无知,那么接着她便可以居高临下地示威,连台词她都想好了,不知道多么佩服自己——我说过你要是对有初不好,我就拿高压电电死你,你现在知道我可不是说着玩的吧!

    但这洋洋洒洒的一番妙言硬是得吞回去了,噎得利永贞好难受。

    封雅颂接过高压发生器,和雷再晖略说了两句,便道:“你放心,我和永贞先上车了。”

    利永贞瘪着嘴缩回座位上去,就看见后上车的封雅颂嘴角漾起一丝笑意。

    “你笑什么?还笑!还笑!”她轻骂,又威胁,“我电不死他,总可以电死你的。”

    “好的,好的,我恳切请求利工电死我!快系好安全带。”封雅颂道,“一来一回要四个小时,你先在副驾驶位上睡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就去后面躺着休息。”

    “有初怎么还不上车?”利永贞探头出去望望,立刻缩回——可是那一对身影,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她眼中。

    从她这个角度其实并不可能看仔细,最清楚的画面不过是钟有初踮起了脚尖,而雷再晖的手臂紧紧地箍在她的腰上——男女站成那样亲密的姿势,不接吻还能是怎样?

    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雷再晖与钟有初相拥吻别的画面,那么美好,可是心底却悄悄生出了一丝失落。

    头发酥痒,利永贞一转头,原来是封雅颂在轻轻地抚摸,仿佛她是一只忧伤的小猫:“永贞伤心了啊,永贞的偶像长大了,要飞走了。”

    不是,有初是她的朋友,不是她的偶像,这不是她的偶像钟晴在演戏,这是她的朋友钟有初在生活。利永贞在医院看见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会在一起,但是突然看见这样亲密的一幕,还是将她的眼睛撞得生痛。

    但利永贞并没有发飙:“以后我那些无聊的短信,她一定不会及时回复了,有什么事情她也不会在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了……”

    利永贞突然觉得眼睛发酸:“她才去我家住过一次,以后再也不会去了吧……再也不用我定好闹钟,跑出来陪她吃早餐了……”

    封雅颂解开安全带,探身过来,将利永贞的脑袋揽进胸口:“我要是说我陪你吧,你又要说我想得美……”

    “你说吧,我保证不说你想得美……”

    利永贞把湿润的眼睛在封雅颂的皮衣上印了又印。

    人说泼妇有三宝,一哭二闹三上吊,雷暖容倒是从来不会去上吊,只是哭闹,非常珍惜自己的性命。她哭闹一阵子,便用睡觉来养精蓄锐,睡醒了再哭闹一阵,间歇吃些粥水。艾玉棠只当她是重回断奶期,时而温柔地劝,时而强硬地说,要将逻辑慢慢地再次灌输到她脑中。

    逐渐雷暖容也不得不接受现实——没有奶了!再没有奶了!请和成人一样,吃五谷杂粮。

    雷家的亲戚们听说她们母女俩决定搬到蒙特利去,并没有劝阻,也没有相送,无声无息,这更坚定了艾玉棠离开的决心,竟主动要求雷再晖快一点,再快一点办理手续。

    钟有初走后,雷再晖也开始感冒。他知道是她传染的,可是更像她留了一点什么在他这里,就像她印在他脸颊上的那个吻一样,都是甜蜜的。

    “事情还顺利吗?”

    “很顺利。”

    他们常常在晚饭后通电话,一说就是两三个小时。每次都是雷再晖打过来,也并不是说天天都有重要的事情发生,不过琐碎,问问生活情况,听听声音——他的声音醇厚而沉静,她的声音温吞而清脆。

    第一天接到电话的时候,钟有初有些吃惊,又有些甜蜜,接起来不知道说什么,还是雷再晖问她最简单最朴实的那个问题:“吃过饭了吗?”

    钟有初老老实实回答:“吃过了,你呢,吃了吗?”

    “嗯。”

    “吃的什么?”

    彼此的动静在电波里穿梭来回,时间在默契里走成一块一块的留白。她听见他那边在沙沙写字,他听见她那边在走来走去,又听见有猫放肆地一声声叫唤,她便走到门边探望:“咦,猫跑进院子里来了,我要挂了。”

    雷再晖走向窗边,一抬头便能看见高高悬于都市上空的月亮。看得见的明月离他这样远,看不见的红尘离他这样近:“不要挂。”

    钟有初顿了一下,走进厨房,单手拿出剩饭钵,拌上肉汤,开门出去。

    “咦,带你女朋友来吃饭吗?”那鼻头上一点儿黑的猫儿,搂着另一只花斑猫,好整以暇地坐在院子中央,等着钟有初上菜,“等一下,我去剥根火腿肠。”

    过一会儿,钟有初投降:“我好佩服你,我已经举不动手机了,而且独臂客好不方便。”

    雷再晖真是觉得好气又心疼:“你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蓝牙,专为解放双手的?”

    她咦一声:“我好像也有一副耳机。”

    于是翻出耳机来继续和他通话,好似雷再晖就在她耳畔一般:“有初!”

    “嗯?”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因为不是科班出身,以前拍戏时钟有初受过学院派主角不少教育,人家可不会因为你年纪小便对你娇惯,看你有天赋才对你多说两句,时时耳提面命,在片场一眼望过去,一声声叫的全是老师。老艺术家们教了她许多窍门,也教了她许多挑剔。今时今日,演艺圈的拍摄技术与器材不断翻新反而忽略了演员的功底和剧本的逻辑,只追求潮流与话题,一窝蜂地追捧这个,又一窝蜂地批判那个,毫无主见,本末倒置,故而钟有初甚少看电视剧和综艺节目。

    因为钟汝意常年挂在网上,所以她也鲜用电脑。喂了猫,快八点了,她会翻翻无聊的小说。

    “读一段给你听——女主角以手抚额,悄声道:‘唉,这对小冤家从早上一直吵到现在,从天文一直吵到人文,从地理一直吵到伦理,吵得我头痛。’”她乐不可支,“这本书虽然幼稚,但每个角色都很可爱。”

    八点半,她打开电视机,将声音调小,看地理频道的一档节目。

    那节目从宏观世界讲到微观芥子,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正好播着一部关于海底生物的纪录片:“咦,不播大马哈鱼了吗?这是什么?”

    画面上出现一种深居于海底湍流中的生物,造型如一枚兽角,周身长满骨针,有俪虾一对,自小钻入,相亲相爱,一生寄居其中,直至双双死去。

    “这种海绵,英文中称之为‘维纳斯的花篮’,我们则称之为,”她听见雷再晖在耳边轻轻教她,“偕老同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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